Shadow in Moonlight

远山黛色与云愁。

【叶陶】乌兰巴托之夜(Fin)

写在前面:

送给 @子黄时雨 的,也感谢 @林小鱼 老师陪我丰富脑洞。

知名音乐人叶×过气歌手陶。

灵感来自额尔古纳的《乌兰巴托之夜》。


陶轩坐在黑色真皮沙发上。夕阳从西边的窗户照来,将他手里唱片的红色封壳镀成金橙色。这唱片设计十分简单,只在左上角有烫金的“叶修精选”四个字,是一家影碟店老板送的。那老板是同胞,三十六岁,比自己大两岁,个子瘦削,头顶有点秃;五年前他来了纽约(比自己还早一年),开过卡车,做过中餐,送过快递,终于攒了点钱,开了一爿小店。陶轩下午闲逛去街区,一时兴起走进这家店想租几张老碟,结果被老板认了出来——他以为自己早被遗忘。

“我是旧嘉世的忠实粉丝,”老板激动地感慨,“那时您和叶修老师合作出了多少好歌!我现在都会完整唱好多呢!”

嗯,他最红的时候,媒体曾夸过“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首陶轩”。陶轩条件反射似的礼貌微笑——昔日的习惯早已形成肌肉记忆。

“谢谢,都过去了。”

老板很高兴地从抽屉里掏出三张唱片。一张是《独行》,陶轩第三张专辑,最红时出的,封面上是他穿着一件黑色风衣漫步林荫大道的背影;一张是《Goodbye,Beloved Friends》,是他离开嘉世前出的最后一张专辑,封面上的自己穿牛仔外套,戴黑色鸭舌帽,站在轮船甲板上;最后一张就是红色封面的叶修精选。

他嘿嘿一笑:“您可以给我在专辑上签个名吗?”

陶轩从善如流,在自己两张专辑上签了。看着那张叶修精选,他心微微一颤,踌躇一番,终于问道:“您还有这张专辑吗?多少钱?”

“您是我的偶像,怎么能找您要钱!”老板拿着那两张签了名的专辑笑得合不拢嘴,“您喜欢就拿去吧!”

于是陶轩就把这张精选碟带回了家。

他打开封套,里面一张CD,一张歌单,一份文案。陶轩看看歌单,一共三十首歌,二十九首老歌一首新歌,其中有十八首是自己唱的,五首是得了奖的电影配乐,剩下六首是给别人创作的。那首新歌是蒙古歌曲《乌兰巴托之夜》。文案里写这是叶修从多年以前一次旅行无意听到后就一直想翻唱的歌,这次如何精心制作编曲云云。

陶轩对这首歌并不陌生。而且最开始的时候叶修是希望自己唱的。那时叶修帮自己做的第一张专辑大获成功,自己从此在歌坛崭露头角。新年的假期,两人一起去内蒙古旅行。在一个小镇上他们听到了它。

“你下一张专辑翻唱这首试试。”他说,“多试试不同曲风对你也有好处。”

自己有些疑惑:“我不会蒙古语啊。”

“可以再填词嘛——我给你重新整个伴奏。”

叶修把音乐当成严肃的艺术,并不喜欢给自己专辑里写的那些歌。那些歌不过是精巧的快消品,他曾这样说。那时陶轩不解地问,大家喜欢不就是好歌吗?能红不就好吗?再说业内对叶修的创作水平评价也很高,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只是因为容易听懂容易唱而已。”叶修说,“这些也不是不好,但老写这些歌是不行的——你也不能光唱这种歌。”

他说这话时很严肃,陶轩只得点头。但他还是觉得红就是好,好就是红。他要前程远大,要光芒炫目。他再不要过前几年默默无闻驻唱酒吧那种日子。

陶轩最后的翻唱没有收入新专辑。叶修觉得他唱得没感情。

“这歌不难吧?”第十八还是第十九遍的时候叶修终于摘下耳机。

陶轩低头假装研究乐谱。

“你不想唱可以直接跟我说,何必这样呢?”叶修叹了口气,走出了录音室——自己抬起头正准备反驳,只堪堪半张嘴做出个“不”的口型。

不是不想唱,而是这首歌太勾起他的心绪,总让他回忆起雪夜两人待在帐篷里,自己靠在他肩上取暖的光景。他不愿意在叶修面前显得过于动情。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也许是出于某种自尊。这自尊由平庸者对天才的自卑发酵而来。叶修可是十六岁便被央音破格录取,后来为了追求梦想放弃了保研机会四处闯荡。

所以叶修会怎么唱呢?

陶轩一面猜测着,一面将CD放入唱机。

叶修唱的是中文填词。他刻意沙哑一点的嗓音和深沉的情感足以把听众带到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上。伴奏只有吉他,他唱得很轻缓。陶轩凭以前录音的经验听出叶修是在自弹自唱。他想起以前在录音室里,叶修总是站在他左后方弹吉他的——如果编曲有需要的话。这时候他便会唱得好些。一来他知道叶修在后面听,所以得认真;二来叶修出色的演奏确实更能带动他的情绪;三来……那时叶修是他的恋人啊。

除了吉他,叶修架子鼓也相当好。事实上,他是个全才,能写能唱能演奏。当年两人一起在酒吧被星探发掘而签进唱片公司的时候上面是想让他们做个二重唱组合的——主唱当然是叶修。

“唱歌没什么意思,我觉得写歌更好玩。”他语气轻快地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坐在他左边的陶轩简直想要扯他衣服下摆提醒一下。

公司的总经理——坐在办公桌对面的中年人——笑容僵了一秒,然后又恢复了之前自然的样子,问道:“那你想做作曲人?”

叶修这时回身指了指自己:“他的第一张专辑我给他写,算试用,如果达到了合同里写的指标,我们就正式签下来。”

那以后陶轩开始接受公司的专业声乐培训——并非学院派的高标准严要求,只要保证没什么特别明显的硬伤就行。而叶修在窝在两人租的小宿舍里昏天黑地地写歌。陶轩每天晚上回去,都能看到一地乐谱围着坐在地板上的叶修,以及他旁边放了许久的泡面碗。

他不仅写主旋律,还写编曲和和声。

偶尔自己得空不必去公司,便在家里陪着他写,一只手支着下巴看一个个小蝌蚪刷拉拉出现在空白的五线谱上。

“你明明条件比我更好,更能红啊。”他随手拿过一张写好的谱。

叶修手也不停:“我对红不红没什么兴趣,再说我觉得写歌比光唱好。”

陶轩不做声。他偷偷搜过叶修的资料。他在学校的时候便已参加过不少重要的音乐演出,在国家级比赛里也拿过金奖。这样的人很有资格说这话。

叶修又写了一会儿,忽然放下笔,伸了个懒腰,问自己道:“写好的歌里你有没有喜欢的?”

陶轩凭在公司里培养出的一点素养能判断出这些歌首首都会叫好叫座,旋律动人,又适合自己的声线,而且不需要太多声乐技巧,每个人都能在KTV吼上两嗓子。

“你都写得很好,”他叹口气,“我选不过来。”

叶修扫了一眼他手里的谱子:“你唱这些应该足够红起来留在公司了。”

“真的吗?”陶轩半信半疑。

“只要有了名气,你以后瞎咧咧都会都有人说好听的。”叶修耸耸肩。

陶轩看着面前这个懒散的天才。他对自己好,自己也爱他。生活是多么圆满。他忽然想,就算永远在这简陋的小房间里,只要叶修还给自己写歌,只要自己还能看他专心创作的侧影,不出名又有什么所谓呢?

专辑出来以后他果然一炮而红,成了乐坛和综艺圈的新宠儿。今天参加这个颁奖典礼,明天上那个综艺,后天又做某个大型演出的嘉宾……他的生活忽然热闹起来,叮叮当当,五光十色,让人耳目发花。

——就像现在唱机放的这首歌里由简约安静的吉他忽然转变的爵士乐伴奏。

红了以后,公司一鼓作气,接下来两年又让陶轩出了单曲,发了专辑。曲作者和制作人自然是叶修。业内外渐渐注意到陶轩背后这优秀的搭档。人们说到陶轩,就必定提及叶修——乐坛和唱片业江河日下,终于出了叶修这样一个天才(陶轩记得过了两年,微草推出了一个叫王杰希的几乎和叶修一样的奇才),而陶轩运气又太好。即使一些人颇为轻视陶轩的唱功,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歌曲质量极高。

叶修不劝不沮,超然物外,一心琢磨音乐。他们现在已离开了那小狗窝似的单间,住进了郊区的小户公寓。屋里整天是音乐声。有时是叶修放的CD,有时是他自己做的小样。放出的音乐风格各异,许多歌曲陶轩觉得简直不能叫歌,旋律七拐八绕,仿佛音符随意堆积。

“这些歌可都好着呢,”他有时对叶修抱怨,叶修便一笑而过,“你多听听就明白了。”

陶轩在手机里下载了一些,接在车载音响上,每次都不忍卒听。

有时叶修推荐些歌曲建议他试着翻唱,也是锻炼。可终究心有余而力不足。叶修看实在不行,也一笑置之,仍写流行歌给他。他写得很快,一星期便有两三首。但陶轩明白那不是他真正想写的——他真正想写的歌反复推敲甚至推翻重来了好几次。

陶轩想过学习作曲。不能老靠叶修给自己写歌,况且现在创作歌手也越发受到追捧,若真能出个个人作品肯定会人气大增。他拿来叶修之前的谱子细细琢磨了半个月,终于开始动笔。叶修下笔有神,他却是挤牙膏一般。磨了好久,废了十张谱纸,终于勉强写了首出来。他自己试着哼了哼,流畅却平庸的旋律。拿给叶修看,那人只笑道:“曲线救国也不错。”

后来陶轩听了叶修做的小样,几乎是点铁成金。这首歌一出来,对于陶轩“创作才华”的夸赞纷纷而至。

可是那只是一块铁,陶轩想,一块镀了好金子的铁。他听着叶修对曲子的重新修整和编排,就越发清楚自己的失败。他觉得自己仿佛圈内做了微整的女明星,既想听到对于自己外表的恭维,又心虚被发现脸上动过刀。唱歌并不是永远的金饭碗,他已经隐隐知道。

真正有了想要另开门路的念头,是有一天经纪人崔立告诉自己,他争取到一个贺岁恋爱喜剧片男主的试镜机会。崔立的电话打来的时候,叶修正在和自己说打算一起出国深造两年的计划。

“试镜?我?”他有些诧异。

叶修停下笔,探询地看着自己。

“是啊,”崔立说道,“x导演也觉得您形象不错,况且您现在正是上升期,出演这部贺岁档很可能会大火。您知道的,这导演也是大腕呢!”

陶轩顶着叶修的目光心虚地挂了电话。叶修问道:“你要去拍电影?”听起来只是随意一问。

“去试镜。”陶轩太了解叶修,声音有点发虚,“也不一定能选上。”

“没事,现在都多栖发展嘛。”叶修收起了之前聊天时写的笔记。

之后的试镜和拍摄很顺利。陶轩足够上相,演技也差强人意——他自认为比唱歌天赋更高,电影出来以后又拥有了不少粉丝。

“小陶演技很自然,”导演在庆功宴上表扬道,“虽然第一次演,但是很快就能入戏呢。”

他演出一个谦逊的假笑。电影里男主原本庸庸碌碌,一朝中大彩,从此阔气起来,可是繁华生活却让他日渐烦恼。这剧情与他的经历暗合。与其说他演得好,不如说本色出演。可这“本色”,是他刻意想洗去的。

自己在银幕上牛刀小试的成功带来了更多的片约和电视剧约。陶轩也没昏头,接之前总要看看本子。接的大多还是爆米花片,但他也深谙德艺双馨之道,接过一两次小成本文艺片。他的表演无过也无功,不过行业内外都认可他拼命三郎的精神。他还被提名一次最佳男主和一次最佳男配。无论人们喜不喜欢他,都承认他确实是娱乐圈劳模。他在外面连轴转已是家常便饭,有时近一个月都不着家。

“你现在也是唱而优则演了。”有一次自己在外地拍戏,晚上和叶修聊天时对方如是说。

陶轩累了一天,懒得反驳。

“我又写了一些歌,”叶修继续说,“小样发到你邮箱里,你有空可以选一下。”

陶轩恍然,又到该准备专辑的时候了。他已经多久没练过声?

过两天,他回到剧组。同剧组的演员聊天时说起这地方有个大师,算命可灵验,尤其擅长看姻缘。于是陶轩找了个没自己戏份的日子悄悄去了。

那大师四五十岁,一身灰色长袍,坐在一方木桌后。背后是一张巨大的据说藏着无尽玄机的八卦图。

陶轩恭敬地递上自己和叶修的生辰八字。

“唔……”大师研究了一会儿,神色渐渐凝重起来。

“怎样?”陶轩不由得放轻声音。

“两位命格有些相冲啊。”

陶轩心一紧:“怎么讲?”

“您的命格比他弱,而且性情恐怕不太合——而且两位能共患难,却未必能共富贵……”大师拿朱笔在二人生辰下画了条线,“但并不严重,并非无法可解……”

最后陶轩花几千块钱买了张符,拍完戏带回家偷偷放到床头柜里。结果过了两个星期,他在柜中找东西时发现那张符不翼而飞。

“符?”叶修一脸不明所以,“那张画得古里古怪的黄纸?……我想起来了,昨天写谱的时候圆珠笔漏墨,家里餐巾纸也用完了,就在柜子里顺手抓了一张……”

不等他说完,陶轩便奔向垃圾桶,桶里空空如新。

“我早把垃圾倒了。”叶修在他身后疑惑道,“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个?”

陶轩气得眼泪都要迸出。

“你懂个屁!”他朝叶修怒吼,然后拿了东西夺门而出。

崔立早开车在楼下等着,陶轩阴着脸坐在副驾驶上。

“您怎么回事?”经纪人担心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陶轩调整了一下心绪:“没事。”

“最近活动多,您可得保重啊。”崔立道,“哦,对了,最近公司新签了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叫孙翔,也是个能写能唱的,想让您帮带一下。”

陶轩左耳进右耳出。他一心只记挂那失落的符纸。莫非真是命中注定?

他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高楼和行道树想,从前摸爬滚打的时候不信命,现在成了人上人却患得患失起来。可不是?在地上的时候跌倒也是小磕小碰,到了云端摔下来可就是伤筋动骨。

可是云端——不也是叶修一手把他送上去的?他肉身凡胎,全凭叶修为他搭了个金光闪闪的天梯。

他和叶修现在不仅仅是恋人,还是事业搭档,更是命运共同体——自己的命运早已系在叶修身上——从签进唱片公司开始。如果当初叶修答应做歌手,如果叶修不为他写歌和做专辑,他也不过是个在二三线挣扎的小歌手罢了。

这个冰冷的事实冻得陶轩骨头都在打颤。他咬紧牙,深吸一口气,胸口隐隐发痛。

如果真的不能共富贵,有一天天梯被抽走了,他也决不能狼狈堕地!他要一直红下去,没有叶修也要红下去!

陶轩开始更加频繁地接戏和电影,作品一定得有爆点。他还做了选秀综艺节目的评委导师。之前在酒吧便练就一身人情世故,入娱乐圈以来对形象营销也已炉火纯青,再加上在叶修身边累积的一点素养,他在摄像头前妙语连珠,很快就成为话题人物。节目每周播出后不久,他的大名就会在网络热搜上飘红两三天。他又学别的明星搞起了投资,首先就是入股了自己在的嘉世。

他沉醉在终于摆脱叶修而飞黄腾达的快乐中,直到有一天崔立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出专辑——眼看还有三个月就要年末了,专辑的影子都没有,再拖下去恐怕就得违约了。

原来到了他还得依靠叶修。

过两天,他下了节目回家。这时已是半夜,他打开门却发现客厅开着灯。叶修坐在沙发上,遥控器在他右手边。

“你还不睡?”陶轩有些心虚。

“你的节目我当然得看看。”叶修淡淡看了他一眼。

陶轩解开了外套最上面两颗纽扣,让自己松口气,说道:“也没什么可看的。”

“和以前不一样了。”叶修说。

陶轩没反应过来:“什么不一样?”

“和以前的你。”

陶轩借着把外套挂在衣架的当儿背对着叶修,避重就轻道:“你和以前也不一样了不是吗?”

叶修没有立刻回答。过了几秒,陶轩听到他站起来。

“也许吧。”他好像把什么东西放在了桌上,“这是给你专辑的歌做的编曲伴奏,你好好录音今年应该可以出专辑。”

愧疚热了陶轩的眼。他回过头,低声道:“谢谢,辛苦你——”

“我打算和公司解约。”叶修已经要朝门外走去。

这盆冷水泼得陶轩头昏眼花。

“你站住!”他叫住叶修,“你发什么疯?”

“我不想再写这种歌了。”叶修说道,“何况你也没打算好好唱歌不是吗?”

陶轩几大步拦在叶修面前,冷笑道:“我本来就烂泥扶不上墙,你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吗?”

叶修皱眉看了他几秒,想要绕开,陶轩又把他拦住。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肯努力?你是不是觉得只有整天在家琢磨音乐才叫努力?”他怒极反笑,“好,我今天就告诉你,我眼里唱歌和做综艺一样,只是赚钱而已。”

他终于说出这话时,竟一身轻松。

叶修伸手轻轻把他推开,径自开门出去了。

当关门声在空气里的回响完全消失,陶轩才敢相信叶修真的走了。他趿拉着脚步走到桌边,拿起叶修留下的光盘,死死盯着;忽然一阵暴躁攫住他,他发了狠力将光盘掰断,朝墙上狠狠扔去。

过了很久,他终于拨通了崔立的电话:“你上次说那个孙翔,可以让他给我的新专辑写歌吗?”

孙翔是个刚过二十的小伙子,一头金发,面容俊朗,高中毕业以后组了个叫“越云”的地下乐队。因为会写歌,嗓子亮,被嘉世相中而签下来。一来公司便给陶轩这样的大明星写歌,这青年斗志昂扬,一个月就写了七八首水准之上的作品,创作力可说不逊于叶修。只是——这些偏小众摇滚的歌并不适合陶轩。

陶轩知道叶修那里可能还有母带,可是他怎能腆着脸再问他要呢?思来想去,只好仓促录了音,让公司宣传的时候说是转型之作。同时要尽力推孙翔,转移大众对叶修离开嘉世这事的关注。

尽管花了大力气,这张专辑还是遭遇了滑铁卢。人们对于陶轩的“转型”并不买账,无数乐评人明里暗里议论陶轩这次专辑的定位失败。而谈到音乐的变化,大家便免不了将孙翔和叶修拿出来比较一番。孙翔当然是有才华的,但是比起叶修还是有所不如。网上甚至有人冷嘲热讽嘉世是为了捧孙翔才逼叶修离去的。

“您这次为什么选择了孙翔呢?”总有好事的媒体来采访。

“我之前听过孙翔的作品,觉得很喜欢,”陶轩面不改色地撒谎,“而且我希望寻求突破,也许能喜欢这张专辑的人不太多,但对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您之前的搭档叶修的离去,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陶轩露出一个经得起摄像机特写考验的真诚微笑:“这是他的个人选择,他也有他的追求,我祝福他。”

这期间叶修早已搬离了他们共同居住的公寓,在一个陶轩不在的日子。当陶轩回家的时候,家里宽敞了不少。他一瞬间以为有小偷光顾,定睛一看,发现少的都是叶修的东西。

豪宅里暖气充足,陶轩只觉浑身发冷,冷得他只能蹲在地上用两手环住自己。

好运似乎随着叶修而去。继专辑的失败后,陶轩新拍的电影票房口碑也不佳,投拍的电视剧没有通过审核,没有办法按原定的暑期档上星播出,等终于通过的时候,只能作为网剧了。

陶轩——用网络流行语来说——糊了。不是赢了麻将的胡,是摊饼火候过猛的糊。网友们在网上调侃说他是被下了降头,有匿名用户在论坛爆料叶修为了离开嘉世付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违约金,这几年简直是为嘉世白干活,更挖出当年叶修让贤的陈年旧事,于是大家又说陶轩是因为嫉妒而挤走叶修。

“这些恶意评论怎么办呢?”崔立忧心忡忡,“要不要……”

“别管了。”陶轩揉了揉眉心,“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

陶轩的通告渐渐少了,他也不在意。这几年自己早赚得盆满钵满,在国外也买了房,移民申请过两个星期就会出结果。现在无事的时候,他便宅在公寓里,整天整天地听自己以前的专辑,缅怀自己——和叶修——的黄金时代。

有一天,他听着音乐,靠在窗边看小区里松树上栖息的两只麻雀轻轻啄彼此一下,忽然鼻酸,赶紧拉上窗帘,窗帘却连钩子哗啦啦落下来。钩子在手背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然后血痕又很快结了个浅浅的疤。

他休息的期间,公司开始力推孙翔。这位新星勇猛,热情,自信,可是太狂傲了些。因为在一次演唱节目上对霸图公司的老牌男歌手韩文清出言不逊而引起了两家歌迷的骂战,人气一下子跌至谷底。嘉世多年的财政问题这时也终于爆发,股价跳了水,公司濒临破产。

陶轩不想管这些。他没办法管。这些东西到了深层次,他也玩不转。他高中毕业以后就辗转各个酒吧,耳闻目睹许多但终究只是门外一瞥。收到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他也只是茫然而麻木地答应。在大会上,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嘉世要被收购的消息。新东家靠实业发家,现在也想在娱乐界分一杯羹。新公司仍然保留嘉世的名字。陶轩听公司的人悄悄议论说,这老板姓夏,是嘉世里一位偶像练习生邱非的亲戚,大约以后是要砸资源在他身上的。陶轩以前经过训练室时见过邱非一两次,十七八岁,干干净净,很有邻家男孩的感觉。

等一切事情都完结,分红也到了手,陶轩简单收拾了一下,带上签证上了去纽约的飞机。走前两天的晚上,他终于听说叶修进了个叫兴欣的小公司。

从此他就一个人生活。最初走在曼哈顿街头,望着黑皮黄皮白皮金发红发褐发的美国人,他一阵恍惚,仿佛什么嘉世和叶修并没有存在过。他深居简出,而这里也没有什么人认识他。不久,他偶然和当地一个祖籍上海的华裔结识,合资做起中餐馆生意,日子也就这样不好不坏地过下去。

去年,他偶然看到叶修为烟雨公司的演员楚云秀主演的电影制作的电影配乐获得了国际大奖的新闻。网页上刊登了叶修的近照,其实他快忘了叶修的模样。那个人并没有什么大变化,只是五官稍微深邃了些。陶轩找来了电影和原声带,觉得那音乐单听并不如何好听,单调无味得很,可是放在电影里却又那么贴。

这是叶修想写的东西吗?他不知道。高雅是叶修的,庸俗是自己的。

他回忆着,回忆着,歌曲快放到了结尾——“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是叶修的无伴奏清唱。声音有点低沉,又有点温柔,叫人想起蒙古草原上风声簌簌的夜晚。

陶轩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睡着前也懒得去关唱机。自己果然老了,下午出去一趟就累成这样。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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